脑子快。她声音听起来很疲惫,「琛虞,我想喝张记的肉粥。」我心猛地一揪,「胃不舒服?」她含糊地应了一声,然后说:「我在家等你。」我没再多问,抓起外套就往外冲。张记肉粥在城南,我的学校在城北,秦岁岁的房子在城西。外面下着大雪,路面湿滑,打车难上加难,我只能骑上共享单车,一路狂奔。凛冽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,我却感觉不到冷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秦岁岁不舒服,我得赶紧把粥送过去。以前每次秦岁岁胃不舒服,都只能喝得下张记的肉粥。她总是抱怨:「老板手艺这么好,怎么不开在市中心啊!」那时她才十七岁,扎着马尾,一脸稚气。我看着她,忍不住轻笑:「想喝我随时给你买。」她嘟着嘴,一脸娇憨:「除了你,没人会这么宠我了。」「要是大学毕业你还没女朋友,我们就凑合在一起吧。」我当时没说话,只是低着头,耳朵红得像熟透的草莓。可真的20岁了,她就有了别人了。我揣着温热的肉粥,费力地用钥匙打开了秦岁岁的房门。上到二楼,就听到屋里传来秦岁岁慵懒的声音:「那个肉粥可好吃了,等琛虞买来你就知道了。」周宸轻笑:「你叫他买,他就买啊?」秦岁岁语气笃定,带着一丝散漫:「当然了,以前所有人都说他是我的狗。」「哎,他真笨,以为我看不出他喜欢我。」周宸语气里带着一丝醋意:「那你呢?没动心过?」房间里沉默了片刻,然后我听到了秦岁岁的声音,轻飘飘的,却像一记重锤砸在我的心上:「没有。」羽绒服里的粥还暖暖的,我的心却彻底凉了。原来她不是不知道,她只是假装不知道。她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好,享受我的付出,却对我的爱视而不见。她把我当成一条摇尾乞怜的狗,召之即来,挥之即去。5。我转身想走,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花盆,发出一声轻响。